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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江县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万安镇长虹村反映人饮工程问题的
情 况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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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访局:
我局于2007年初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安排,承担了蟠龙镇"贵妃园"及余家庵村供水工程建设安装任务,由县自来水公司组织实施,按照当时的市场现行价格,预算金额80余万元。最后经多方协商并考虑到是县政府重点工程,自来水公司作出了较大的让步,以58万元承担了此项工程(至今还有4.5万元为付),并于2008年3月竣工通水。
由于该供水管道途径万安镇的长虹村(途径该村的长度约1600m)经过三次升压,到达蟠龙镇余家庵村,与县城高差200多米,该工程全长5600m。管道通水后长虹村廖书记、李主任要求在供水管道上开口与本村自行安装的管道相连接,解决农户用水问题。但因该村自行安装的用水管道材料及安装质量均无法保障。而且长虹村并未与县自来水公司签订管道安装协议和供水协议。为保证安全正常供水,以免今后供水过程中出现其他难以预见的问题。今年七月初,我局责成自来水公司负责人与万安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就管道安装有关问题形成共识,并决定7月下旬在完善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接通该村管道并供水。当时正值"5.12"大地震之后,自来水公司灾后抢险及重建任务紧迫,压力很大。加之我们正在考虑如何在保证蟠龙"贵妃园"及余家庵村万安镇长虹村均能安全正常供水方案,已准备对该村的管道实施安装的时候,2008年7月24日晚,该管道经过长虹村段的供水主管共计三处遭到人为用刀砍坏。让我们深感意外非常难过和不安,我们用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抽取地下水经过长达数公里的管道运送,在长虹村被人为破坏,破损处自来水大量流出,向外喷射的水柱高达5-7米,看到完好的自来水管道被人为破坏、宝贵的水资源被白白的浪费,十分可惜、令人心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来水公司已于2008年7月25 日向罗江派出所报案。但是该案至今未破。
7月底在罗江派出所的协调和帮助下,自来水公司和长虹村一起协商解决方案,我局本着最终要解决问题的思路,从大局出发,摒弃前嫌对长虹村提出的要求经协商和实地查看,忍辱负重同意在主管道上开口连接该村支管,给予供水。但是,该村居然连最起码的水表及安装费用都不愿意承担。罗江县自来水公司是自收自支的供水企业,公司要正常运转、抽水要电费、要给水资源费、要缴地税、国税、买材料要花钱、职工的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等费用不胜枚举。
根据我局的安排自来水公司本想及时恢复被破坏的管道,但据我们了解及有关人员反映,恢复后还将再次被破坏,既是我们马上恢复也要遭遇阻拦施工。目前,每年一届的"枣子节"召开在即,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局要求县自来水公司将一并解决破损管道的恢复和长虹村供水管道的开通和连接。要做好这项工作也需要万安镇及长虹村的积极支持和配合才能完成。同时,我们也希望这段管道恢复正常通水后,沿线的村民要十分珍惜和爱护公共财物,万安镇和长虹村要加强对村民的管理和教育决不能让这种故意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再次发生。一旦发生强烈要求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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