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县自来水公司 关于开展侵害群众消费权的自查情况报告


      罗江县规划和建设局:
      根据《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公共服务行业开展侵害群众消费权益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川建城发[2008]325号)精神,我公司按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认真对待这次行风整顿工作。成立了以公司经理为组长,副经理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从8月18日至9月8日,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动员、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和严格自查工作的过程。自查工作现经结束,特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经全面清理现在执行的收费文件、项目和标准,均在法律法规及省规定的范围内,不存在乱收费问题。
      2、自来水收费价格,管理安装,排水设施使用费(代收)等都是经县物价局审查核定,并均低于县周边市、县的收费标准。
      3、没有发现有限制和侵害用户权益、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有定消费等损害用户权益的行为。
      为保障用户的权益,我公司于2002年就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2007年免费为用户提供便民服务卡,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监督。截止目前,社会反映良好。
      特此报告
      
      
      二00八年九月九日